为做好2018年“好品山东”品牌宣传推广工作,我们印发了《关于遴选2018年“好品山东”品牌宣传推广服务商的通知》(鲁经信字〔2017〕204号),公开遴选服务商。经申报、初审、专家评审,现将入选服务商(排名依据专家评审结果)予以公示。
1、江苏英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
2、中视金桥国际传媒集团有限公司
3、北京舜风国际广告有限公司
4、北京邑星广告有限公司
5、天津文传世纪文化传播有限公司
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方式反映至省经信委对外合作与交流处,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。
公示期:2018年1月8日至2018年1月12日。
电 话:0531-86918273 邮 箱:jxwdwhzc@163.com
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
2018年1月8日